根据《2016年巴东县纪检监察系统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规定,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谭林波等5名同志为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拟试用对象(详细名单附后),现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7日至4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试用对象有意见或异议,可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相关人员进入遴选试用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遴选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方式: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电话:0718-4334389
地址:巴东县巫峡路1号
邮编:444300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
2016年巴东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拟试用对象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bd12333.com/newsread.asp?id=535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1 | 李云成 | 男 | 清太坪镇人民政府 |
2 | 付金霞 | 女 | 沿渡河镇人民政府 |
3 | 税星星 | 男 | 官渡口镇人民政府 |
4 | 谭林波 | 男 | 清太坪镇人民政府 |
5 | 冯 伟 | 男 | 东壤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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