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7号)要求,现就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申请人必须是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各级认定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应的认定权限,认真审核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情况,严格界定申请人员范围,依法进行认定。
二、集中统一办理申请手续。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由其就读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向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各有关院校(指2016年有应届师范毕业生的院校,下同)要明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本校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同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沟通,并切实做好校内有关院(系)的衔接、宣传及本校申请人员的申报、注册等组织工作。
三、上报审核申请计划。5月3日—5月6日,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分别填写《河南省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将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申请认定院校申请报名情况及招生录取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送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与招生计划出入比较大的,须提交相关审批手续)。省直管县(市)的审核备案材料,直接向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报送。报送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文明路丁字交叉口向北300米东、中原文化艺术学院1号教学楼B111室。联系电话:0371-60867560/60867562。
各地上报前,要严格做好认定前的初审把关工作,认定机构和填表人要严格履行盖章、签字手续,明确责任主体。严禁由院校代为上报审核备案。如发现在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认定数据审核与备案。在进行网上认定前,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Excel格式电子版,详细注明所在院校、系别、班级、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等,格式见附件2)报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建立公示制度。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地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详细核对,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方可进行网上认定。
六、按时进行网上认定。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2016年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3月21日至5月27日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拟设定为4月11日至5月20日,各认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设置具体网报时间,但不能少于7个工作日。各认定机构及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信息审核及证书编号工作,严禁在系统开放时间快结束时突击认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审核并生成证书编号后,方可申请领取空白教师资格证书。
七、认真核查打印数据,完成证书打印。在证书打印前,请务必要核对申请人信息是否准确,证书编号是否正确,打印预览中各信息项是否完整,打印信息项是否在合适的位置,打印信息项的格式是否合适,如果分批打印是否有重复打印的,等等。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以免数据错误或操作不当导致证书浪费。
八、扎实做好“网上申报”工作。今年春季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实施“网上申报”,各级认定机构要按照认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合理安排申请人体检、“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全面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指导好申请人网上申报,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要做好所辖县(市、区)认定机构系统操作员的培训工作。在认定工作开始前,系统操作员应认真阅读网络版信息系统使用手册,登录测试培训服务器熟悉系统的操作,避免正式认定时操作失误,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九、加强认定机构队伍建设,严厉打击骗取教师资格的不法行为。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院校和认定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信息系统使用水平,强化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证书办理倒查机制,“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加大对认定工作的检查力度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确保本年度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如期圆满完成。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有关院校,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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