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想申请查分
回复:2011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为查疑期。教育入学考试由国家统一阅卷,不提供查疑;公共科目(行测及申论)考试则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提起查疑申请: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自认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3、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上述报考人员可于10月26日至10月31日(休息日除外)将公共科目(行测及申论)的查疑申请现场提交或通过特快专递寄达省人社厅考试中心(昆明市潘家湾44号,邮编:6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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