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或幼儿园以外类别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通过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考试合格证对应的种类、学科与申请人所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一致。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申报流程
各申请者请在规定的时间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1、在市、区教育局网站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注:下载表格请勿随意更改格式)
2、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我校为现场确认点,如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将直接导致申请失败错过此次申请机会。
3、现场确认
(1)范围:学籍在本校,并且已经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的应届毕业生。
(2)时间:5月4日--6日
(3)地点:行政楼101室
(4)体检注意事项:必须有明确的体检结论。我校统一到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江夏区卫生防疫站)。
四、提交申报材料
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见附件)。所有表格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和复印并按档案袋封面排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装订)。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粘贴网报同版彩色照片);
(2)《思想品德鉴定表》
(3)《体检表》
(4)教务处盖章的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成绩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盖章确认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6)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盖章确认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8)个人一寸照片1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现场确认时须按指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交时各类资料须齐全,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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