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在6月14日之前完成。为了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此次答辩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2、完成研究生培养的所有环节;
3、论文评审通过;
4、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已交清;
5、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
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审查研究生答辩资格,教务员须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40.3.238或http://gs.gzu.edu.cn)中“学位管理”模块下“答辩申请管理”处审核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并录入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前一周,研究生答辩秘书须将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印的《贵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贵州大学研究生答辩系列表》表一,附学位论文评阅书,需加封面)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完成后于6月17日前将答辩委员会意见报培养科备案(答辩委员会意见从系统里导出打印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要求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张贴。《贵州大学研究生答辩系列表》封面及表二至表四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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