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4号)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院取得普通专科学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的选拔考试。具体选拔对象及条件、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计划及形式、考试安排等内容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4号),以下简称省厅通知,网址为http://www.hbe.gov.cn/。
二、操作步骤
(一)考生填写申请表
1.考生自行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下载省厅通知的附件,附件中有《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见省教育厅通知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我院入伍退役士兵考生下载附件3:《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自行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二级学院、一份自存、一份交报考院校)。
2.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①报考院校专业及专业代码见省教育厅文件通知附件1:《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每人只能报一所本科院校一个专业。具体报名要求见各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简章。
②高考考生号不填,由我院学工处学籍管理科审核时填写。
3.考生持填写好的申请表于5月16日前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办理成绩单打印及盖章手续。
(二)填写成绩单
1.我院各二级学院教务科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表于5月11日--5月17日为学生办理已修课程成绩单。学生不得自行填写或打印。
2.各二级学院在学生课程成绩单中的相片处盖章后,以院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勤政楼213办公室)审核并在成绩栏处盖章,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供的成绩单。
3.成绩单上的成绩必须客观真实,如有造假,教务处将拒盖公章。
(三)考生学籍资格审核
考生持申请表一式三份到学工处学籍管理科(勤政楼209办公室)审核学籍、填写高考考生号并盖章。
(四)考生持办理好的申请表到二级学院教务科存档。
(五)考生于5月18日-5月29日期间持填写完成的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院教务处盖章确认)和本人身份证,自行到举办高校报名。具体报名要求见各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厅政务网通知要求为准。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组成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各班级辅导员,做好专升本的宣传、组织工作。务必于5月13日前,将今年专升本信息通知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安排好学生来校后的相关事宜。
2.严格工作纪律。二级学院对所属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要求,不得以普通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教务处 学工处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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