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外事工作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职位、条件
(一)招考对象和职位
招考单位和职位: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科员5人(英语专业3名、日语专业1名、国际法专业1名),详见附件1《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招考对象:国内外全日制高等院校近五年毕业(即2012届、2013届、2014届、2015届、2016届)的英语、日语、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中招考。报考者需同时取得研究生学位和硕士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曾取得雅思7分或托福95分以上成绩的,报考英语专业职位可不受英语专业和等级证书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至1998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招考职位、名额、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请详见附件1。招考职位的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录名额或取消该招考职位。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8:00时至6月8日17:00时,报考人员登录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下载《2016年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招考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后发往报名电子邮箱yuanhuibin@faohn.gov.cn。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2016年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招考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在报名结束后将在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6年6月24日8:00—12:00、14:30—17:30前往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608室,持本人身份证登记进入)接受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外语等级证书(或者托福、雅思成绩单)、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考试
考试报考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专业科目笔试(限外语类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所有职位)。外语类职位先进行外语专业笔试,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确定公共科目笔试人员。国际法专业职位直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专业科目笔试:2016年6月25日09:00—11:00进行。
2、公共科目笔试:2016年6月26日进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09:00—11:00
申论14:00—16:00
3.面试:2016年6月29日08:30进行。
外语类职位主要测试中外文表达能力、专业知识、个人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国际法职位主要测试国际法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个人仪表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公告,请随时关注。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要在省外事侨务办公室门户网站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规定执行。
走访考察:体检结束后,省外办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
实际工作考察:拟录用人员参加2016年下半年在我省举行的外事活动接待和服务工作,进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实际工作考察时限为1个月。
考察时对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毕业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至2016年8月31日不能提供毕业证明材料(应届境外留学人员至2016年12月20日不能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报考该职位考生,再行组织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录用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审批。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2016年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招考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在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公告栏下载。
(二)发送“报名表”时,请把本人的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的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jpg格式证件照片等同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
(四)本次外语紧缺专业人才招考的有关情况和公告通知将在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http://dfoca.hainan.gov.cn/wsqbzw/index.html)发布,请报名的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0898-65338114
监督电话:
海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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