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等有关精神,报考惠州市区(含市直、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惠东县、博罗县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报考龙门县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2.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现将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的范围
1、入围考生。入围考生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普通职位1:3;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1:4;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位中的网络安全管理职位1:6)。
入围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并对照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请查看《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附件2内容,考生报名后更换了手机号码的,请及时与招录单位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2、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录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请未进入资格审核但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递补,递补考生因联系不上等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5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审核工作于2016年5月27日前完成,请考生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逾期不再受理和递补。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的材料,可与招录单位提前联系预约审核时间,但不得推迟。
(三)资格审核地点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一楼),交通线路图及乘车方式见附件。
(四)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
4、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5、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各一份;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是临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临聘人员证明;
(2)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生须提供如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只能提供企业出具的证明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
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入围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但需签订《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待进入考察环节,本人再根据招录单位要求及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现场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处理。
(五)资格审核方法与步骤
1、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发放加盖招录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发给《体能测评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加盖招录单位印章的《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如考生对取消面试资格有异议的,可当场即时向市招考公务员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该领导小组的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3、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招录单位应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审核。如缺席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位中的网络安全管理类职位考生须在面试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请考生留意招录单位通知)。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前,带齐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到惠州市警官训练处(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3号)大门口集中,逾期不到的,视弃权处理;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进行组织。预备递补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签订《广东省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和《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
三、面试事项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18日。
面试地点:汕尾市。具体面试地点及职位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izhou.gov.cn)有关面试事项公告。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参加面试。咨询电话:0752-2890801、2890835。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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