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考生:
2016高考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严防考生违纪舞弊行为,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市考试院郑重提醒:
一、我市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尤其对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并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等四种行为,取消其当年高考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的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二、高校在校生和高中非应届毕业生不要违规参加高考,更不得代替他人参加高考。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三、要诚信考试,不要违纪作弊。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购买、使用非法生产、销售的各种所谓的“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所谓“高考试题、答案”,以免上当受骗。
四、我市所有高考考场都具有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功能。监考教师的考场记录、监控室的视频和后期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点还配备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无线电监测车等设备进行考试安全检查和考风考纪辅助管理。公安局和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利用现代通讯检测设备对考点学校外部考试环境进行重点检查,严查利用无线通讯手段作弊的行为。一旦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广大考生家长要为孩子营造宽松、愉悦的环境,正面引导孩子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信参加高考。
六、社会其他人员要自觉维护高考的严肃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一切可能妨碍高考正常进行、影响高考公平公正的行为,为广大学子创造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
七、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各类违纪舞弊行为的防范和查处力度,不给违法违纪行为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切实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使全体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