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集合,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集合、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实践能测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体检。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乱用药,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两项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七、体检前,体检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体检的顺序。体检开始后,由引导员按顺序逐一引入体检室。
八、体检考生抽签完毕后,由体检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粘贴本人照片。体检表上只填写抽签序号,不得填写姓名等泄露考生信息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九、体检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体检无关的物品进入体检点,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体检纪律处理。
十、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体检考生进入体检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离开封闭点,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十一、体检考生若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体检资格。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体检秩序,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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