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范围、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维西县户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有关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相对应出生年月:1981年6月至1998年6月)之间的人员。
5、婚迁至维西县户籍的人员,落户必须满一年方可报考(即2015年6月20日前落维西县户籍的)。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6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3年至2016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向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6〕29号),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一人一户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父母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注:2016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二)报名岗位要求:
1、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2、用人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特点及所在地实际规定了相应的最低工作年限,考生一经聘用,在所报考岗位上服务期必须满3年方可申请调动及报考公务员,未满3年报考公务员的,必须先辞职再报考。
(三)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四)报名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1、报考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考生于2016年6月22日报名。
2、报考乡(镇)政府,农牧和科技术局、交通运输管理局、移民局、水务局的考生于2016年6月23日报名。
(六)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七)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2016年7月11日到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当场核对内容,一律不予代领,对不来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相关要求,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考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
(一)笔试
1、开考要求及方式:招聘公告中发布的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以开考,但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必须达到或超过进入面试人员中最低分数线(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2、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县内藏族、傈僳族、普米族、苗族、彝族五个少数民族实行加5分民族照顾分政策并计入笔试成绩。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
(1)卫计系统的以医学专业知识为主,不统一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
(2)教育系统的以教育专业知识为主,不统一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
(3)教育系统小学报帐员以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统一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
(4)其他专业以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统一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
(5)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4、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面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方案,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面试。
2、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比例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最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放弃面试的人员必须在面试前3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放弃面试的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3、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毕业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人员。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的,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不带入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是否招聘。面试分数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面试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3、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委托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4、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
以报考该岗位的合成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分配聘用
1、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每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新招聘工作人员须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最低工作年限的聘用合同,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办理人事代理。
八、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招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咨询电话:0887-8628879(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4、监督电话:0887-8626854(中共维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5、本公告由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维西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九、其他事宜
如出现特殊情况提交招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特此公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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