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宜城市在籍的2016届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在湖北省体育局注册,并在襄阳市级以上运动会上取得奖励名次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5人。
三、报名方式
符合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请于2016年6月13—15日到我校体育教研组罗晓剑老师处报名,逾期无效。报名的同学请注意,只能报考我校,范报考其他学校的一律无效。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的学生,学校派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到宜城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严格依据宜城市教体局体育科提供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在省体育局注册和在襄阳市及以上运动会上取得的获奖名次进行,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生录取办法
1、经资格审查符合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6月17日上午8点,到我校田径场参加体育综合素质测试。测试项目: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800米,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评分采用体育高考计分标准。
2、计分办法:考生在省级比赛中取得前六名的,分别在体育总分中加9、7、6、5、4、3分,在襄阳市级比赛中取得前六名的,分别在体育总分中加7、5、4、3、2、1分;以上加分项只取最高得分,不重复累计。报名参加我校体育特长生体育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70%,中考文化成绩×30%,以上两项得分相加即为该考生总分。凡达到宜城市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最低录取线以上的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完为止。未达到宜城市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最低录取线的学生不予录取。由此而形成的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缺额名额划拨到文化课考生录取名额中。
六、本录取方案解释权为宜城二中,如有疑问请到校咨询。
联系电话:办公室 07104225288
罗老师 15971110183
宜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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