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通过人员(名册详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我局501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认定通过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
附:2016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发证名册详情请参考:http://www.yce.cn/ArticleShow.asp?ArticleID=66222
盐城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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