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探索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的有效途径,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核心的村级班子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村级组织管理服务“三农”工作的水平,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村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一)选拔职位。10个村党支部书记。
(二)选拔名额。10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选拔范围。全部职位面向全县工勤人员选拔(临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报考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大专以上文化。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无违法违纪行为,近2年内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
6、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2012年1月8日至1月9日进行宣传动员,通过赫章党建网、赫章人力资源网等媒体公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10日至1月11日;
2、报名地点:赫章县委组织部基层办;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纪委出具无违纪行为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已婚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在职人员需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经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查合格后填写《赫章县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报名登记表》(见附表)。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按比例缩减招考职位。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对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将终止其参加面试考察和任用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
(五)考察。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因被考察人员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后还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对拟任用人选,由赫章县委组织部以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
(七)任用。公示结束后,拟任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安排到有关村任职,任期三年。
五、有关要求和待遇
(一)试用。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试用期间党组织手续接转到任职所在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称职的免去试用期职务,回原单位工作。今后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录用相关人员时予以优先。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不占原单位名额。
(二)正式任职待遇。
正式任职期间,工作完全与原单位脱钩,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可同时享受村干部补贴。
(三)考核管理。正式任职期间,由所属乡(镇)党委负责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赫章县村干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赫委办字[2009]19号)进行考核,本年考核结果及下年工作目标每年12月份报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备案。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萍(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王润丽(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实绩考核办主任
徐 铭(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周志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余新春(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
朱 翃(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朱 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荐、鼓励、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踊跃报名。
七、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工作中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和公开选拔工作纪律,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信访室 0857-3222453;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0857-3228130。
报名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基层办 0857-3228360。
八、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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