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的紧急程度,重庆医科大学将分期分批的进行2012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3月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进行公布,请各位应聘人员按此简章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
特此说明
重庆医科大学
2012年1月10日
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3月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坚持编制控制、工作急需、专业对口、学缘优化的原则,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从重点大学中选留。
(三)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优化结构为目标,体现充实基础学科和薄弱学科,支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今年3月份学校拟招聘工作人员118名。具体见《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3月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外语基础好。
(三)专业基础、临床技能、教学试讲或相关的岗位能力考核合格。
(四)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教师原则应具有博士学位;个别薄弱学科或紧缺专业(岗位)的人员可从优秀硕士、学士中选留。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附属医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参加医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时间请与医院联系咨询。
(二)高层次人才(含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人员或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重点对象)应聘校本部工作岗位,由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成立引进人才考评小组,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考核。
除上述高层次人才之外的其他人员应聘校本部工作岗位,由用人部门组织考评小组,对应聘人选进行教学、科研(管理、实验技术等)能力的考核或考试。考核或考试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学校面试时间和次数根据参加面试人数的多少而定。其招聘程序如下:
1.报名。应聘者于2012年2月20日前向用人院系(部门)或学校人事处提交(邮寄)本人简历,同时务必提交本人身份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寄送纸质材料。
2.资格初审及专业测试。由用人院系(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用人院系(部门)组织专业考试或考核,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专业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及面试。学校人事处对通过院系考核或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学校面试。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及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对复审合格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医科大学校园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成绩(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和面试成绩的总和)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拟聘人员确定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重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学校研究通过后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学校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之内。1个月后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待遇
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于简章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其待遇在专家小组考核、报学校审批后,由双方协商决定。
九、其他事宜
(一)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应聘人数少、成绩不合格及体检出现缺额等原因,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将适时组织公开补招。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1、应聘校本部岗位
联系人:童作秀 电话: 023-6848544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人事处
2、应聘附属医院岗位
附属第一医院联系人:何烨电话:89012405
附属第二医院联系人:李莉电话:63829621
附属儿童医院联系人:郁晓霞 电话:63624434
附属口腔医院联系人:王蓉电话:89035806
附属永川医院联系人:沈建华 电话:85381611
附属大学城医院 联系人:杨柳电话:65715688
本简章由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医科大学
2012年1月4日
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度3月份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部门 | 室、科 | 需求人数 |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拟安排岗位 | 备注 | ||
博士 | 硕士 | 本科 | |||||
基础医学院 | 病理学教研室 | 2 | 临床医学、病理学等相关专业 | 教师 | |||
物理教研室 | 1 | 物理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工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教师 | 或“985”、“211”大学优秀硕士 | |||
病理生理教研室 | 1 | 病理生理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放射医学教研室 | 1 | 放射医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免疫学教研室 | 1 | 医学免疫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 | 教师 | ||||
解剖教研室 | 1 | 人体解剖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组胚教研室 | 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病原生物学教研室 | 1 | 病原生物学 临床微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 | 2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肿瘤学、细胞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法医教研室 | 2 | 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 | 教师 | ||||
发育生物学模式动物平台 | 1 | 医学、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 实验技术员 | ||||
药学院 | 药物分析教研室 | 1 | 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药物化学教研室 | 1 | 药物化学或生物化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药剂学教研室 | 1 | 药剂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药理学教研室 | 1 | 药理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临床药学教研室 | 1 | Parm D或者临床药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流行病学教研室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分子流行病学或循证医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卫生检验教研室 | 1 | 卫生检验或化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医学心理学教研室 | 1 | 应用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卫生统计学教研室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检验医学院 | 临床检验诊断学重点实验室 | 1 | 生物化学、结构生物学或有机化学、药物化学及相关专业 | 科研人员 | 熟悉蛋白质重组表达与晶体结构测定,或计算化学与有机合成;SCI第一作者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2.0;累计不低于5.0。 | ||
检验医学院相关教研室 | 2 | 临床微生物、临床免疫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 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教研室 | 1 | 法学、历史学、政治学 | 教师 | 或“985”、“211”大学优秀硕士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 1 | 哲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同上 |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 1 | 法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同上 | |||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 1 | 法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同上 | |||
外语学院 | 大学公共英语教研室 | 1 | 英语教育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或优秀硕士 | ||
医学英语专业教研室 | 1 | 英语翻译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或优秀硕士 |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教研室 | 1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信号处理和生物医学传感器方向 | 教师 | |||
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 | 2 | 超声医学、医学影像学、物理学(声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图像处理 | 科研人员 | SCI第一作者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2.0;累计不低于5.0。 | |||
生命科学研究院 | 技术支持中心 | 3 | 临床医学、临床药理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医学检验 | 科研人员 | SCI第一作者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2.0;累计不低于5.0。 | ||
技术支持中心 | 3 | 分子生物学、医学及相关专业 | 实验技术员 | ||||
“感染性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重点实验室 | 1 | 传染病学 、乙型肝炎病毒分子生物学 | 科研人员 | SCI第一作者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2.0;累计不低于5.0。 | ||
体育工作部 | 2 | 乒乓球、体育舞蹈或健美操 | 教师 | ||||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 临床检验诊断学实验室 | 1 | 医学检验专业 | 实验技术员 | |||
中医实验室 | 1 | 中医学及相关专业 | 实验技术员 |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及相关专业 | 实验技术员 | ||||
图书馆 | 采编部 | 1 | 图书情报及相关专业 | 采编 | |||
信息管理系 | 1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教师 |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2 | 计算机网络及相关专业 | 网络管理 | ||||
1 | 摄像、视频制作及相关专业 | 视频制作 | |||||
科研处 | 计划科 | 1 | 生物医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管理 | |||
基金科 | 1 | 生物医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管理 | ||||
教务处 | 教务科 | 1 | 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库)及相关专业 | 管理 | |||
质量控制科 | 1 | 计算机流媒体技术、动画制作(美术学院)及相关专业 | 管理 | ||||
研究生学院 | 2 | 医学、管理学、教育学及相关专业 | 管理 | ||||
人事处 | 劳资科 | 1 | 法学、劳动经济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 | 管理 | |||
师资科 | 1 | 法学、医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 | 管理 | ||||
宣传部 | 1 | 传媒专业或新闻写作专业及相关专业 | 管理 | ||||
组织部 | 1 | 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 管理 | ||||
学生工作处 | 6 | 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英语等 | 学生工作 | ||||
团委 | 1 | 文学等社会科学相关专业 | 学生工作 | ||||
期刊社 | 3 | 卫生事业管理及相关专业 | 编辑 | ||||
教育技术与期刊评价及相关专业 | 网站编辑、期刊定量评价 | ||||||
医学及相关专业 | 编辑 | ||||||
基础医学院 | 办公室或教务科 | 1 | 医学类、教育学类、管理学类 | 管理 | |||
药学院 | 办公室 | 1 | 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 | 管理 | |||
附属第一医院 | 临床科室 | 5 | 医学类 | 医师 | |||
教务处 | 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或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 | 或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在附属医院试岗1年以上。 | |||
附属第二医院 | 临床科室 | 3 | 医学类 | 医师 | |||
肝炎所 | 医学类 | 科研人员 | |||||
检验科 | 临床检验诊断学或内科学 | 技师 | |||||
护理部 | 1 | 护理学 | 护理人员 | 或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士。 | |||
附属儿童医院 | 临床科室 | 2 | 儿科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 | |||
附属口腔医院 | 临床科室 | 2 | 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 | |||
附属永川医院 | 临床科室 | 5 | 临床医学 | 医师 | |||
附属大学城医院 | 临床科室 | 16 | 临床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医技 | 要求有工作经验,获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临床特别优秀者,可不受学位限制。 | ||
护理 | 6 | 护理学 | 护理人员 | ||||
管理科室 | 2 | 管理学、法学、会计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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