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唐山农村信用社的需要,本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唐山农村信用社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劳务派遣工,派遣到唐山市辖内县级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选用劳务派遣工238人。信息详见《唐山市县级行社劳务派遣用工需求情况表》(附件一)。
二、用工形式
本次用工为劳务派遣制,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唐山各县级行社基层营业网点从事业务岗位工作。
三、用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并具有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曹妃甸农商银行招用人员需具有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特殊资源的,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承诺证明书》,研究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4、胜任本职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认同信用社企业文化,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未满18周岁的;
5、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6、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本次用工实行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公告
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6月27日通过河北省人事
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发布选聘公告,公告期为三天。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9:00至2016年6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用工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
(二)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6月28日9:00至2016年7月1日10:00。
为便于整体工作安排部署,报名及考试费用150元,由各县级行社代劳务派遣公司收取。审核通过的考生,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并持此表到所报考县级行社现场缴费,缴费后不再退还。
(三)笔试
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1日17:00至2016年7月2日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7月3日8:30至10:3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涵盖经济、金融、财会、管理、法律、计算机、公文写作等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7月4日下午15:00以后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6日9:00至2016年7月7日17:00。
资格复审地点:唐山市劳动技师学院。
由唐山办事处组织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生如暂无毕业证带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复印件,《报名表》(缴费确认后网上打印)、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通过的于2016年7月9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次日在河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该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在用工县级行社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八)审批选用
公示后,使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使用人员派遣到唐山市辖内县级行社安排上岗。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使用的,由县级行社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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