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请在2016年7月30日前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带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材料有欠缺的要及时补交)。
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请写好委托书(委托书样本附后),由受委托人带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毕业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同时将领回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非常重要,是今后教师资格再注册或遗失补办的重要印证材料,《申请表》遗失不补。因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回后请妥善保管,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0794-8216806;0794-8263417
抚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2016年7月1日
附件:
1. 委托书(样本)
2.抚州市2016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jxfze.gov.cn/sylm/zwgk/2016/07/20160701115029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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