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省水投公司)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云政复〔2006〕73号),省政府授权云南省水利厅行使出资人职能,云南省财政厅履行监管职能;由云南省水利厅(股比90%)、水利部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股比10%)两家共同发起,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而成的省级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属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省八个专业投资公司之一。公司性质总注册资本4亿元,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
云南省水投公司功能定位及其经营范围
省政府云政复〔2006〕73号文件批复,省水投公司“拥有全省水利水电优质核心资产的运营管理权和投资收益权;拥有全省大中型水资源项目的优先开发、投资、管理经营权;拥有云南地方配电网项目的优先开发、投资、管理经营权;承接省政府银政合作贷款,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和资金的保值增值”。
经营范围:“重点水利工程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地方配电网、中小水电电源等工程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水利和地方电力资产的经营管理、重组和转让;承接银政合作贷款;参与城镇水务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水利相关水土资源综合利用;水利水电行业相关设计、咨询等服务”。
云南省水投公司成立以来的简况
省水投公司成立以来,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并购、投资等形式整合资产,拥有控股的云南水利电力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城乡供水有限公司2个省级专业投资子公司。拥有文山和红河州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中电投云南水电开发公司、临沧新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4个参股公司。拥有控股的云南华宁三佳水电有限公司、永善县云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文山富宁县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公司。拥有新平华强电业有限公司1个全资项目子公司。与15个县市供水企业建立资产纽带关系,控股8个县市供水企业。
云南省水投公司发展思路
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电养水、以水养水,盘活存量、吸引增量,主动寻求发展,省水投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多元化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初步显现。为进一步做实、做强省水投公司,在坚持以水为主的前提下,以优质核心资产带动、政策性扶持推动、经营性项目促动,使其真正成为水利、水务、水电为主,其它行业择优进入的良性运营的投融资主体。
按公司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审议通过的《公司2008至2010年(近三年)岗位配置及2008年用人计划议案》,同意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选用到适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拟定本方案。本次招考、招聘除对外招考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职员均可报名,在同等条件下公开、公平、公正竞聘岗位职务。
一、招聘、招考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考、招聘信息。委托权威考试机构及人才服务机构,在云南省人才考试、人才市场等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及其条件、薪金待遇等招考、招聘信息。
(二)甄选。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报名资格及报考条件先甄选。
(三)初次面试。由公司分管领导、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用人部门组织与甄选出来的报考人员进行初次面淡,按《公司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德、才、学、识、体”五方面,精心比较、谨慎筛选出参加笔试的人选。
(四)笔试(50%)。闭卷考试,由公司委托权威考试机构及专家,针对公司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结构,拟定考题。考试分为:一是参考人员统考公共基础知识,二是分专业与实务科目考岗位知识。本次招考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与实务按笔试卷面得分的各25%计入。2008年12月13日笔试。
(五)正式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一选三”筛选出3名正式面试候选人,由公司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本次招考(百分制)成绩的20%。采取面试主考人员无记名投票,按百分制打分求加权得分后乘以20%计算计入本次招考成绩。2008年12月中、下旬完成面试。
(六)筛选试用期人选及试用期考核。以百分制计算试用期考核分占30%,在3名正式面试候选人中,按第四步笔试(50%)和第五步正式面试(20%)综合得分,每个招考岗位选出1人在招聘岗位试用,试用期叁个月。2008年12月下旬核发试用人员报到通知书。
第一,30%的试用期考核打分。一是公司主要领导负责10%的打分,主要考核试用人员试用期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战略思维能力;二是分管领导负责5%的打分,主要考核试用人员试用期综合能力及协调能力;三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5%的打分,主要考核试用人员试用期德、才、学、识、体综合素质;四是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负责5%的打分,主要核定完成部门工作情况及岗位业务能力;五是公司员工5%的打分,主要考核试用人员群众基础、和谐干事能力。
第二,试用人员试用期薪金核发。副经理或副主任岗位试用期间薪金暂按2500元/月核发;副经理或副主任以下岗位试用期间薪金暂按15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正式录用,月薪按公司薪酬制度核发。
(七)人员录用及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从每个岗位试用人选中,综合笔试、面试及试用期考试、考核成绩,决定录用人员。根据《公司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社会化、企业化管理,办理人事手续,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副经理或副主任岗位先签3年劳动合同,3年期满工作成绩显著,综合素质好,续签5年,5年期满后,工作能力强、德才兼备者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副经理或副主任岗位以外的其它录用人员,先签1年劳动合同,1年期满后工作成绩突出、能力强、品质好、考核合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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