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市政府组成部门中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政府办公室科员5名,专业不限。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工作勤奋,作风扎实;
(二)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工作经验;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考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于2016年7月8日至7月22日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到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考试录用科、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
(三)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答题,考试内容均以文字综合材料写作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符合条件者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考察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对象按拟遴选人员1:1比例进行体检,共5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得分高低和考察结果依次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九)录用。经考察公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遴选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郭志勇13307228815
201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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