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数量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引进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紧缺专业人才23人。
二、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三)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四)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六)身心健康;
(七)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八)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类、农林管理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政治学类等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
(九)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十)鼓励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尤其是白沙户籍或白沙县生源考生积极报考,对于白沙户籍或白沙县生源考生,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存在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的;(3)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
三、引进人才的方法步骤
这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组织体检、公告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6月20日)
在海南日报、海南党建网(http://www.hainandj.com/)、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isha.hainan.gov.cn/)、白沙黎族自治县党建网(http://baisha.hainan.gov.cn/bsdjw/)、“白沙党建”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白沙县2016年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30日
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泰和路县委楼三楼)。
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2)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情况鉴定及同意报考证明。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
2、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isha.hainan.gov.cn/)或白沙黎族自治县党建网(http://baisha.hainan.gov.cn/bsdjw/)下载并填写《2016年白沙县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与身份证、相关证书(具体同现场报名要求)的扫描件或数码件发送至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邮箱:bsxrck@126.com,在选拔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给予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选拔
选拔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或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具体选拔方式),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具体选拔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征求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具体考察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组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提请常委会讨论决定。
(七)组织体检
拟引进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是否合格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为依据。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告试用
在拟引进人选所在高校网站、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白沙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相关协议。
四、相关待遇
(一)福利待遇。本次引进的人才,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均安排到本县事业单位工作,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对拒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按时完成组织所分配任务的,将视情节取消录用资格。
1、引进人才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我县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同时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食宿补贴,并按相关规定报销录用前来我县往返一次的车旅费。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服务协议的,按规定程序转正定级,一次性发放每人5万元的安家费。服务期满5年的,一次性发放每人2万元的人才专项津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协议规定终止服务。
3、服务期内,将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及引进人才的综合表现,优先推荐到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根据工作需要调任到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4、对签订正式服务协议的,将优先安排申购本县经济适用房或安排入住县公租房。
(二)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正式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本县服务期不满5年的引进人才按有关服务协议规定取消其相关优惠待遇,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管理使用。本次引进的人才均纳入县副科级领导后备干部进行管理和培养,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五、本方案由县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李翠:0898-27726177、15248954023
白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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