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德宏州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
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16年德宏州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5日
地点:德宏州委党校教学楼
具体时间安排:7月15日上午7:30考生报到,7:40考生抽签,8:30面试开始。
二、面试方式
司法岗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其笔试成绩如何,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考察等环节。
三、面试流程
1.报到。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7月15上午7:30到德宏州委党校教学楼报到。
2.候考。考生报到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宣读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3.抽签。7月15上午7:40抽签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号,考生在《考生面试顺序表》上签名确认。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佩戴面试顺序号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5.成绩通知。考生面试完毕,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送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工作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完成,经核对无误后,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返回考场听取面试成绩,并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
至此,考生面试结束,可到场外等候综合成绩。
四、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着、配戴具有行业特征或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
2.考生报到时,应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或其他需要上交的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盖章后的)交工作人员查验。
4.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5.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及本人父母等亲属信息,一经透露视为违规,在该考生面试总成绩中扣5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6.面试时,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答、记录或作标记,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7.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室、备考室、考场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8.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面试资格或五年内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五、提醒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请认真及时阅读本公告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本次公务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州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的培训。社会上的各种面试培训班、辅导班均与德宏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
法院系统: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692—2211649
检察院系统: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692—2129432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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