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关于对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的
选调生开展经历业绩评价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及《关于做好2016年招录选调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6〕13号)要求,需对2016年招录选调生中的大学生村官开展经历业绩评价,现将文山州开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经历业绩评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历业绩评价对象及时间、地点
(一)对象:报考云南省2016年度选调生文山州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岗位且经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2016年7月18日9:00-12:00,14:30-5:30;文山州委组织部。
二、经历业绩评价内容及分值
经历业绩评价总分为100分,具体评价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按要求提供评价内容材料。
1、学习教育经历方面:须考生出具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参加县、州、省及以上相关部门抽调培训的通知或培训鉴定表等材料。
2、任职经历方面:须考生提供相应任职文件或选举证书。
3、工作业绩方面:须考生提供年度考核表(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各类表彰奖励文件及证书原件、民情日记本原件、所形成的调研报告等。基层党组织评定意见由评价单位直接从相关单位获取。
(二)按时提交经历业绩评价材料。考生按评价内容及要求收集材料,于2016年7月18日上午8:30以前提交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地址: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楼D505室)。
(三)提供材料真实准确。考生要严格按照评价内容按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一经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查实的,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以0分计。
咨询联系电话:0876-2143040
附:
文山州2016年招录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