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
2016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公告
一、单位简介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是云南省昆明市下辖县之一,地处滇中北部,距昆明72公里,辖13个乡镇(街道)。全县有学校202所,其中,小学185所,初级中学14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现有教职工3491人。禄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广纳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2016年我县公开选调县外教师75名在我县县城学校和乡镇学校工作,热忱欢迎您的加入。
二、选调人数及学科
本次选调高中教师23名、初中28名、小学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4名,计75名。(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财政全额拨款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本县在职在编教师不在选调范围)。
四、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有教育教学表彰;
3.高中、初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中、小学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持普通话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证书;
5.选调教师必须有5周年以上教龄(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对获得地(州、市)级及以上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特级教师、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各类课堂教学比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者),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197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禄劝县教育局六楼大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为:个人简历、有关证明材料(含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清单、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并填写《禄劝教育系统2016年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
2.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3.本次选调按学段学科进行报名。
六、考核及说课方法。
(一)考核。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对选调报名人员的表彰奖励情况进行考核。分值占60%。(见附件2)
(二)说课。时间为15分钟。
由禄劝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说课测试,测试应聘者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说课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由考官当场指定说课内容。
总成绩按考核成绩的60%、说课成绩的40%之和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三)说课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7:30开始。
说课地点:禄劝屏山中学。
七、成绩公布
成绩在禄劝公众信息服务网、禄劝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体检
选调教师考核、说课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分数相同的由县教育局报县选调优秀教师领导小组进行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复检费用自行承担。
九、政审
由禄劝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发放政审表进行政审。
十、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核、说课、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禄劝公众信息服务网、禄劝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并自愿签订10年服务年限,由禄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选岗
8月26日选岗,选岗以考核分数高低进行选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招考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3.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公告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禄劝县教育局:0871-68912756
监督电话:
县纪委第七纪工委:0871-68910118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附件1:
乡镇中小学、幼儿园选调学科表
学科 | 乡镇初中 | 乡镇小学 | 幼儿园 |
语文 | 4 | 0 | 学前教育3 |
数学 | 4 | 0 | 0 |
英语 | 5 | 5 | 0 |
物理 | 3 | 0 | 0 |
化学 | 1 | 0 | 0 |
生物 | 0 | 0 | 0 |
思品 | 0 | 0 | 0 |
历史 | 1 | 0 | 0 |
地理 | 1 | 0 | 0 |
音乐 | 0 | 4 | 0 |
美术 | 0 | 4 | 0 |
体育 | 0 | 0 | 0 |
信息技术 | 1 | 0 | 0 |
汽车维修 | 0 | 0 | 0 |
合计 | 20 | 13 | 3 |
总计 | 36 |
县城中小学、幼儿园选调学科表
学科 | 高中 | 屏山中学 | 秀屏中学 | 云龙中学 | 民族小学 | 屏山小学 | 秀屏教学点 | 县幼儿园 |
语文 | 4 | 1 | 1 | 1 | 1 | |||
数学 | 4 | 1 | 1 | 1 | 1 | 1 | ||
英语 | 4 | 1 | 1 | 1 | 1 | 1 | ||
物理 | 1 | 1 | ||||||
化学 | 1 | |||||||
生物 | 1 | |||||||
思品 | 1 | 1 | ||||||
历史 | 1 | |||||||
地理 | 0 | |||||||
音乐 | 0 | |||||||
美术 | 0 | |||||||
体育 | 2 | |||||||
信息技术 | 2 | |||||||
汽车维修 | 职中2 | |||||||
合计 | 23 | 3 | 3 | 2 | 3 | 3 | 1 | 1 |
总计 | 39 |
附件2:
考核加分项目
1.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5分、4分。
2.地(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8分、7分。
3.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10分、9分。
以上三项得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4.近5年内获得过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13分、11分;省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10分、8分;地(州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8分、6分;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加4分。
5.获优秀班主任表彰,省级加8分、地(州市)级加6分、县区级加4分。
6.获地(州市)级“十杰”、“百优”教师称号,分别加15分、10分。
7.获省、地(州市)、县区其他表彰,分别加3分、2分、1分。
8.获县(市)级教育教学质量表彰,每次加5分。
9.获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表彰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没有等级的每次加2分。
10.获县教育局、乡镇其他表彰,每次加1分。
11.获各类学科学生竞赛辅导奖,国家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2分、地(州市)级每次加1分。
12.获报考专业国家级项目专业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加5、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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