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城区新建学校师资力量,解决城区学校学科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和《定西市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行公开招考选调。为确保公开招考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党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工委书记兼任主任,人事股长、教研室主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教体局机关干部和需求学校领导干部中抽调安排。
二、招考计划
城区学校共需招考教师212人,其中初中88人,小学104人,幼儿园20人(详见《城区学校教师招考计划一览表》)。
三、招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二)在职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满3年(含2013年事业单位和民生实事项目、“特岗教师”招考聘用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中师学历在职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对口(在职所学专业前后一致,与任课专业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学经历(在小学任教但未设置相应学科的可不受限制)。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为学前教育、音体美专业或有音体美特长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时须明确填报XX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XX学科(专业)岗位。
(七)城区小学教师中符合初中教师条件的可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八)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因违纪违规近三年考核有“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
2.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受过处分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九)报考者须持所在直属学校或学区介绍信。
四、招考方式及程序
(一)区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确定的招考教师条件负责报考教师的资格审查。
(二)招考采取专业知识笔试、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试题按初中、小学、幼儿园三个层次,分专业统一命题。考试内容:
①初中教师:围绕课程标准,以专业对口科目现行初中教材内容为主,占80%,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占20%。
②小学教师:语文、数学科目为合卷,围绕课程标准按现行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内容为主,占80%,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占20%;英语科目使用初中英语科目试题。
③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以现行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内容为主,占80%,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占20%。
④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围绕各学段课程标准,均依据现行师范大学(适当考虑师范专科段教学内容)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专业教材内容,占80%,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占20%。
各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公示试讲人员,比例分别为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为计划数的1∶1.5,其他学科岗位为计划数的1∶2。
2.试讲:
(1)试讲科目与笔试科目一致,人数较少的科目可按专业合并组织。
(2)试讲采取评委评分制,评分采取百分制。
(3)试讲命题:由评委即时命题。以专业对口科目现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内容命题。
(4)试讲时限:试讲前安排教师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小学语文、数学科目为10分钟(其中说课约3分钟,虚拟上课约7分钟),其他学科为15分钟(其中说课约5分钟,虚拟上课约10分钟)。
(5)试讲工作管理:按《公开招考教师试讲方案》办理。
3.年度考核: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
(四)选调人员的确定: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年度考核加分=报考人员总得分。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者依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五)组织审查: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审查组,对拟选调人员的报考资格、教学业绩及师德表现进行审查,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时间安排
招考工作从7月26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一)组织报名:7月26日至7月28日公示《安定区2016年城区学校招考教师公告》,7月29日至8月1日组织报名。各直属学校、学区安排专人组织本单位报名工作,初审报考者资格,按规定时间统一报名。由所在直属学校、学区统一出具介绍信,并填写《安定区2016年城区学校招考教师报名审查表》(一式一份,贴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报名时需交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采集照相。报名费150元。
(二)笔试:8月2日下午领取准考证,8月3日上午笔试;8月4日至8月6日公示笔试成绩及参加试讲人员名单;
(三)试讲:8月7日下午领取试讲证,8月8日试讲;
(四)年度考核:8月7日至8月8日核查年度考核;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8月10日至8月12日进行组织审查。8月13日至8月15日公示各岗位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报名地点
安定区公园路中学综合楼
七、调配
笔试、试讲、审查和公示结束后,由区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人员具体岗位,办理调动手续。
八、本工作方案由区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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