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惠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93年,隶属惠州市妇联,正科级建制,位于惠州市区下埔北三街七号,建筑面积6192平方米,用地面积3751平方米,是惠州市一级幼儿园、广东省示范家长学校、广东省学前教育协会实验基地。现有14个教学班,招收3-6岁适龄儿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机关二幼公开招聘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12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4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幼教工作,责任心强。
3.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时间:2016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惠州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惠州市云山西路六号行政中心五号楼8楼826室,联系电话:0752-2808248)。
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下载)一式三份;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幼儿教师资格证;
(3)计划生育证明(可笔试通过后提供);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1:3,报考人数不足不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如因报考人数不够开考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应聘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集中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的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州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huizhou.gov.cn)惠州市妇联网站(http://www.hzwomen.com)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妇联网站公布。
面试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才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评定及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不合格按该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不列入考察人选范围。考察不合格按该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者中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委组织部网站、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确定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情况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惠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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