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经官渡区人民政府研究,为社区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现六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范围
1.户籍不限。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要求。
4.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7.同等条件下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社会工作者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包含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其中岗位补贴为2500元/月,自上岗当月开始发放。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 8月6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未及节假日照常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官渡区六甲街道社会事务科(205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67324391。联系人:太先生、文先生。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材料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具有社区经历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5)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凭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于2016年8月15—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六甲街道社会事务科(2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笔试成绩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50%折算带入综合成绩。面试期间,如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顺序替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如顺序替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由报考者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六)考试结果公告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将成绩在街道公告栏及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六甲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街道社会事务科办公室报到,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若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街道纪工委等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1-67323311
五、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六甲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甲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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