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系直属省水务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士学位(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1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
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文水资源勘测大队工作人员4名。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名额 | 岗位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户籍 | 性别 | ||
东部、南部、西部水文水资源勘测大队 | 3 | 水文、水资源专业 | 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士学位(含)以上 | 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北部水文水资源勘测大队 | 1 | 水工专业 | 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士学位(含)以上 | 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信息
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海南人才招聘网、海南省水务厅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受理。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
3.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98号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404室(邮编:570203)。
4.联系方式:
电话:0898-65305536;传真:65305536;电子邮箱:hnswb163@163.com。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网上报名者可暂扫描,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交);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请报考人员经常关注海南省水务厅网站(http://swt.hainan.gov.cn)上所发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查
由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笔试前7天在海南省水务厅网站公布,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时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进行笔试考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水务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组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招聘单位人员一般不超过60%。还是抽签(先不写,咨询人社厅,由人社厅明确)
(4)参加面试考生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1:2、不高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水务厅网站公布。
(5)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水务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6)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省水务厅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省水务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办公室黄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48427、0898-65305536。
传真:0898-65305536;
电子邮箱:hnswb163@163.com。
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纪检监督电话:65315969。
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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