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市直140分,县(市、区)120分。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全市统一时间,按报考岗位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即:报考市级单位的人员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市、区)岗位的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2:1,则可按进入资格复审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6年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资格复审的地点
(一)市级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保山人才市场,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44号。
(二)各县(市、区)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
1.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隆阳区金山路中段。
2.施甸县:施甸县委党校报告厅(原施甸县公安局院内)。
3.腾冲市: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腾冲市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
4.龙陵县: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
5.昌宁县: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29号。
六、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表》(请各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自行下载此表并填写完整)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报考“四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按照《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同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七、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则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复审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复审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一次。
八、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县(市、区)人社局分别进行公示。
保山市组织人社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0875)2122559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162447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3030068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九、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
咨询电话:0875-2162447
附:
2、《资格复审表》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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