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市经济信息化委拟录用孙楠楠、张宇两位同志,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6年8月4日-8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经济信息化委人事教育处、市纪委派驻市经济信息化委纪检组反映。为便于核实反映的相关情况,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57587276(人事教育处)
57587225(纪检组)
传真:5758700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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