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单价合同的运用(P201~202)
(1)单价合同的特点:单价优先
(2)采用单价合同对业主的不足之处
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3)单价合同分类
①固定单价合同
②变动单价合同
(4)固定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掌握总价合同的运用(P202~204)
一、总价合同的含义
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二、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
三、变动总价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合同双方可约定,在以下条
件下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四、总价合同特点和应用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
(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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