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着力优化教师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晴隆县2016年县城部分学校面向乡镇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昌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群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办主任)
潘 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昌益(县政协副主席)
朱铧锟(中共晴隆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县职教中心主任)
黄东京(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君凯(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彭小容(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朝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
龙 洪(县编委办主任)
代未新(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郭 红(中共晴隆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副校长、县职教中心副主任)
陈启权(中共晴隆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副校长、县职教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朱铧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君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人社、教育、编委办、职教中心等部门抽调,负责遴选相关工作。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遴选计划30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晴隆县乡镇(街道除外)学校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报考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需有在职业教育学校任教经历,并具备满足遴选各岗位的条件。
(二)遴选条件
1、师德师风
(1)思想政治素质高,服从安排;
(2)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
(3)无违反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中共黔西南州纪委 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州纪发〔2010〕14号和〔2011〕18号)等文件规定。
2、工作年限
达到《附件1》各遴选岗位规定的教龄年限。教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1日。
3、教学成绩
参加遴选初中英语岗位的教师,需近五年内任教学科教学统测成绩至少有一年超过县平均分;统测科目成绩由学校负责人出具成绩证明并签字盖公章,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县教育局教研室复核签字盖公章。
4、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或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正在被执纪执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未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
4、其他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得报考的。
五、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遴选程序
(一)遴选方案公示
《晴隆县2016年县城部分学校面向乡镇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年8月25-27日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晴隆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8:30—2016年8月28日上午11:30
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晴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条件和要求,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岗位要求证明材料(教龄证明原件、初中英语岗位的成绩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报地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晴隆县2016年县城部分学校教师遴选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根据学校专业教师人才稀缺等问题,此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3、资格审查
(1)由县遴选办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对照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总分为150分。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1)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6年8月28日下午15:00-17:30
发放地点:晴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
(2)笔试内容:报考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人员,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中职专业课程内容;报考其他学校的为本岗位专业知识。考试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0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的公示:2016年8月30日上午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晴隆教育网”上公示笔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
2、面试人员的确定及面试方式
(1)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遴选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及以上(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须达9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并按遴选岗位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须达9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某个岗位末位名次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某个岗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且参加遴选人员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须达90分及以上)的,允许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名单与笔试成绩公示时一并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晴隆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08:00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4)面试地点:晴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5)面试相关要求和规则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及拟遴选人员的公示:2016年8月31日下午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晴隆教育网”上公示面试成绩及拟遴选人员名单,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总分为15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七、成绩运用
根据遴选岗位,分报考学段、学科,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遴选对象。若遴选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遴选对象;若出现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纳入遴选对象。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确定所在学校。拟遴选对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经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程序行文调动。遴选到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必须在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工作满五年方能申请调动或考调到其他学校工作。遴选对象的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考生有违反遴选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晴隆县2016年县城部份学校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晴隆县2016年县城部份学校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610755
监督电话:0859—7611925、761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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