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中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公务员职位?
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鲁组发〔2012〕45号文件规定,可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的人员在报考范围。
2.驻菏中央、省机关直属机构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答:驻菏中央、省机关直属机构(如:国税、地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气象等)的公务员不列入报考范围。
3.市外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答:不能。
4.如何把握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
新录用公务员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可视同“称职”。
5.选调生是否可报考除“仅限选调生报考”以外的其他职位?
答:选调生可以报考除“仅限选调生报考”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6.简章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可以累积计算?
答:可以。
7.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行政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市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开发区、菏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部门的工作经历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公安局各派出公安分局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经历可以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8.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9.对学历及其他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学历及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否则不能安排参加面试。
10.取得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参加本次公开遴选和选调时,应以哪个学历的专业进行报考?
答:本次公开遴选和选调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相应的职位。
11. 如何界定报考人员的专业?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12.网上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⑴填写《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遴选和选调单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⑵发送PDF格式《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PDF格式《报名表》发送至遴选和选调单位指定的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和选调单位不予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遴选和选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⑶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也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13.报考人员需使用什么身份证件报名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到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14.报考人员可否同时报考多个职位?
答:网上报名期间,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1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答:遴选和选调单位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通过遴选和选调单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16.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和选调职位如何处理?
答: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5倍的遴选和选调职位,计划遴选和选调1人的,原则上取消遴选和选调计划;计划遴选和选调2人以上的,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遴选和选调计划。遴选和选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17.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遴选和选调单位直接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职位一览表。
18.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公身份证明材料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9.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查 ?
答: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和选调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0.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遴选和选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开遴选和选调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遴选和选调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21.如何理解《公告》所称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和选调工作全过程”?
答: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面试之前的资格复审以及考察过程中查阅干部档案、听取情况介绍等。在整个遴选和选调过程中,遴选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遴选和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机关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审查。在整个遴选和选调过程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和选调资格。
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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