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延期毕业研究生毕业答辩时间为2016年12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校已经开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预备答辩的学生在论文正式提交送审前,先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凡检测结果复制比例不超过20%的论文,可以正常送审,复制比例在20%-30%(含20%、30%)之间的给一次修改机会,超出30%不予送审。检测论文应该为正常WORD格式,不允许做违规处理。一经发现违规处理论文,取消答辩资格,并对其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送检测论文电子版必须为DOC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提交电子版检测论文以专业为单位,压缩后统一报送,各培养单位填写《论文送审统计表》,其中导师签字必须是导师本人签署,如若仿造,取消答辩资格。逾期未检测的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2、遵守时间要求
各院部及研究生导师需严格按照论文答辩时间结点进行毕业答辩的相关工作。任何原因都不能作为延期提交论文的理由。
二、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稿提交要求
1、学位论文用A4纸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排版;
2、论文书写时须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
3、外审论文由研究生自行打印,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研究生处;
4、提交论文的格式须满足我校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5、不满足论文格式要求者或提交论文日期逾期者,研究生处不予受理,同时研究生处亦不接收研究生个人提交的论文。
6、研究生处将对学院提交重复率检测的电子版论文与纸质版外审论文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如发现电子版与纸质版论文内容不一致,研究生处将不予送审论文。
三、答辩具体要求
1、预备答辩的同学,登陆研究生系统将成绩单自行打印后(一式两份,A4纸),以学院为单位按规定日期到研究生处校核并盖章,没有成绩单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2、未缴齐相关费用者,不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欠费人员缴清费用,以免影响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学生在研究生处管理规定专栏中下载打印并填写《研究生缴费证明》,到财务处确认缴费情况。
3、发表论文原件要求:本校学报发在第二期的可提交文章大样,其他期数不可;校外刊物必须提交原件。各院部审查发表论文情况,研究生处随机抽查。
4、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毕业资格(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缴费情况等)审查工作,并填报《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提交纸质),各单位汇总后将资格审查汇总表和缴费证明统一按规定时间报送研究生处。资格审查汇总表报培养科,缴费证明报送管理科。
四、具体时间安排
1、论文检测时间:2016年10月10日;
2、送审论文时间:2016年10月21日;
3、报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2016年12月1日;
4、报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时间:2016年12月2日;
5、成绩单统一审核盖章时间:2016年12月2日;
6、各院部领取研究生处负责的答辩材料时间:2016年12月9日;
7、各院部统一答辩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
8、各院部提交硕士学位档案时间2016年12月16日;
五、具体材料内容及获取方式
学校档案材料包括:1)封皮(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2)目录(下载并填写)
3)答辩申请书(下载并填写)
4)答辩资格审查表(下载并正反面填写,学院进行审查)
5)论文评阅意见表(2份,由研究生处负责)
6)成绩单(须研究生处签字盖章)
7)答辩情况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8)授予硕士学位登记表(下载并填写)
9)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明(由研究生处负责)
10)毕业生登记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人事档案材料包括:1)封皮(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2)目录(下载并填写)
3)答辩申请书(下载并填写)
4)答辩资格审查表(下载并正反面填写,学院进行审查)
5)成绩单(须研究生处签字盖章)
6)答辩情况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7)授予硕士学位登记表(下载并填写)
8)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明(由研究生处负责)
9)毕业生登记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六、证书发放安排:
考虑到研究生可以尽早、顺利的就业工作,研究生处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及早将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完毕。各单位及研究生本人及时关注通知。
七、信息上报
为了便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注册和学位注册数据的整理,各学院需同时提交《学位注册信息表》和《学历注册信息表》,与答辩档案一起交研究生处。
八、附表及表结构说明
附注:以上表格均需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1072580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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