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高榜园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惠府办〔2014〕13号)文件精神,惠州市高榜园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市高榜园服务中心,是惠州市接待办公室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三、招聘条件、岗位名称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资格条件:详见《惠州市高榜园服务中心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指标是经市编委会核定的,将根据《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工资福利。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1号楼1楼市接待办公室综合科(1-0132室)
(二)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6日至9月28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所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本次招聘工作相关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③网上下载填写《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六、考试
总分100分,包括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考试结束后择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1号楼1楼市接待办公室综合科。
邮政编码:516003
电话:0752-2892306
传真:0752-2892305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0752-2789348、2789376
九、其它问题的说明
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必须符合招考有关要求,同时应明确是否同意服从组织安排。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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