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请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2:1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二)总成绩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天内通过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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