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过面试(试讲)和科研成果岗位能力考察确定的考核推荐人员,我校(院)根据《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将考核方案和推荐考核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考核方案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同意后,在校(院)网站上公布考核方案及被考核人员信息,公布时间为2016年12月上旬(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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