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11月9日—12日,上午9:0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
2.地点:湘潭大学俱乐部。
3.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本报名点只接收以下几类人员报名:
(1)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湘潭大学的考生;
(3)不接收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
(4)推免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4.请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到俱乐部进行验证、照相等手续;无身份证原件的考生,请携带户口本原件前往,并于11月30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再次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
5.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各报名点不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请考生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者错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6.为了防止报名时出现人员拥挤情况,特对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学院分流的方式作了具体安排,请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下列时间安排到俱乐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工作,其他考生请自行选择报名时间。
11月9日上午 外国语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1月9日下午 公共管理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11月10日上午 商学院 艺术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11月10日下午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11月11日上午 旅游管理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化工学院
11月11日下午 哲学系 历史系 机械工程学院
11月12日上午 兴湘学院 化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月12日下午 文学与新闻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1月12日 全天 在上述时间未能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
7.注意事项
(1)湘潭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已网上报名且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4302)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不补报名,也不修改考生信息。现场不收取报名费,请务必在网上完成缴费。
(3)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因确认时须采集考生本人照片,现场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
(5)考生身份证临时遗失或消磁,可携带户口本原件先准予现场确认,考生必须于11月30日前补办好身份证,并到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校办公楼A313)进行核验,逾期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6)涉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考生请提供户口本原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本考点将拒绝其报考。
(7)所有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8)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方可办理现场确认。
(11)报考湘潭大学但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请注意该报考点的工作安排,以免耽误现场确认。
(1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所有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6年10月8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