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事项
1、“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2、符合仓山区教育局认定对象的申请人,其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确认点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审批处”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面试)科目一致。
5、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完成后点击“登录”按钮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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