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致公党中央机关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准考证号 | 姓 名 | 性别 | 报考职位 |
946211051524 | 陈鹏 | 男 | 办公厅秘书处科员 |
946211611005 | 刘琼 | 女 | 办公厅秘书处科员 |
946235010625 | 林少毅 | 男 | 办公厅秘书处科员 |
946237012222 | 鲁振宇 | 男 | 办公厅秘书处科员 |
946237015406 | 由翔 | 女 | 办公厅秘书处科员 |
946237030930 | 刘学林 | 男 | 办公厅秘书处科员 |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机关办公楼
乘车方式:地铁2号、8号线,鼓楼大街站A口出,沿护城河北侧东滨河路向西800米左右(白孔雀艺术中心西100米);公交车27路、380路、625路安德路西口下,向南100米,再向东50米路北。
三、面试所需材料
1、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身份证、工作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5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
请考生于2016年10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邮编:100120。
四、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员1:2比例确定,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见公告后,务必于2016年10月14日前与我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进行书面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上午8:00前到致公党中央机关人事处(办公楼215室)报到,8:00后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负责此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任 浩 (010)51550925
武 聪 (010)51550836(传真)
特此公告。
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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