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 州 学 院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招收飞行学生简章
滨州学院简介
滨州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学校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设有20个院(系),54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占地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44.1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4.08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58万册,电子图书110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2000余种,电子期刊28332种,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9000余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在校生20000余人。
围绕服务我国民航事业,学校于2006年组建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填补了省内专业设置的空白。现有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机场学院、乘务学院等4个航空类学院,有飞行驾驶、飞行安全、民航机务工程、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空中乘务等10个航空类专业(方向)。其中,飞行学院现有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两个本科专业,先后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有限公司和湖北蔚蓝国际航空学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飞行学生训练和就业合同,已有七届毕业生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业。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于1993年1月成立,起步于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是中国发展最快和最有活力的航空公司之一。截止2015年9月,海南航空已建立包括海口、北京、西安、太原、乌鲁木齐、广州、大连、深圳在内的八个航空营运基地,拥有波音737、767、787系列和空客330系列为主的年轻豪华机队,共计运营飞机158架,适用于客运和货运飞行,其中宽体机机队空客330、波音787梦想飞机重点投放北京地区出港航线。航线网络遍布中国,覆盖亚洲,辐射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开通了国内外航线近500条,通航城市近90个。
自开航以来,海南航空连续安全运营22年,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记录,服务赢得广大旅客和民航业界的一致认可。自2011年起,海南航空凭借高品质的服务水平及持续多年的服务创新,连续五次荣膺SKYTRAX全球五星级航空公司。同时第六次荣获SKYTRAX“中国地区最佳航空公司”和“中国地区最佳员工服务”两项大奖。
一、招生计划
飞行技术,学制四年,本科,15人,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
二、招飞区域
河北省。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夏季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男性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2、年龄16至20周岁(1997年9月1日—2001年8月31日)。
3、本人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体格健壮、五官端正、动作协调、爱好文体活动、处事果断灵活。
4、背景调查、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推荐
考生所在中学负责审核推荐。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测,认为基本符合检测标准者,填写《滨州学院、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由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体检、面试、网上注册与背景调查
1、初检:由所在学校组织已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检。
2、面试:航空公司对初检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
3、网上注册:面试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民用航空信息系统(http://121.43.111.199/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凭个人设置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信息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4、上站体检(含心理健康评定):2017年1月4日-6日,面试合格的考生到民航总医院(北京市朝外高井甲1号,具体再行通知)参加具有招飞体检鉴定资格的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负责的上站体检(含心理健康评定)。
5、背景调查:我校对上站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六、高考报名、志愿填报与录取
1、高考报名: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2、志愿填报: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志愿。
3、录取:招飞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根据招生计划,按照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录取要求,划定高考总分和英语最低分数线,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择优录取。
七、学制与学科
学制为四年,学科门类为工学。
八、学习、训练和管理
1、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培养方案。
2、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必须修读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3、在学习、训练期间,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能继续就读本专业或参加训练的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不符合在校继续学习条件的停飞学生予以退学。
4、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合格的的学生,经航空公司综合测试合格,到有关航校进行飞行训练。
5、学校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九、毕业与就业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按照培养方案修完所有课程和培训科目,成绩合格,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有关执照、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可获得滨州学院颁发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证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顺利毕业后到航空公司从事飞行驾驶工作。
十、收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体检费、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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