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招聘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县城管理,结合我县“四城同创”和“百日整治”实际,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招聘名额:40名(其中,男性35名,女性5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能做到令行禁止,完成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
4.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纹身、形象好,热爱城市管理事业,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5.具有高中(含高中、职高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具备电工、园林绿化、建筑设计、电脑、文艺等专长,持有退伍证、会计证、C1类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持有退伍证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文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地点: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老人民医院急诊科二楼)。联系人:陈绍刚,电话:3025059,15894264298。
(二)报名要求
1.填写《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相片4张进行报名;
3.已和其他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须解除劳动合同后,才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及政审
资格审查无异议后,协调公安机关对报名者进行政审,对有违法犯罪记录、刑释解教、吸毒史等人员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9日下午2:30―5:30,地点: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老人民医院急诊科二楼)。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范围为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等综合性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2日9:00至18:00。
面试地点: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议室。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最终确定的实际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1:1.5(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应变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招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将削减招聘名额1个。面试方式:考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号,当场抽签确定面试试题、当场答辩。
六、确定招聘人员
考试成绩合成=笔试100×50%+面试100×50%,笔试、面试结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
笔试、面试成绩于2016年12月13日在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张贴公示。
七、体检要求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八、聘用
经公示5天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为一年一聘。不能胜任工作的,终止聘用。
九、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700元计发(试用期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计发)。“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内代扣,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
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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