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任教。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
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35周岁(含35周岁),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12月22日(应届毕业生不受报考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
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3),提供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同时附小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2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丰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53—6625761
4、领取面试准考证:2016年12月28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免笔试,只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成绩:参加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聘用期间个人违约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监督电话0753-6886391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顺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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