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为广纳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进一步推动茂名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全面、均衡、优质、和谐发展,茂名市卫生计生局所属卫生医疗单位现面向全国高校2017年毕业生招聘医务工作者,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具体职位人数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计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必须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毕业但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2016年12月18日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接受报名及面试。
报名初审时间及地点:9:00-12:00在东莞校区体育场;
面试时间及地点:13:00-18:00(东莞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在现场验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现场填写《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按通知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非应届毕业生的暂缓就业协议、获奖证书、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地点进行资料验核。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符合初审的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预报名和专业招录名额的情况,职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按学历、成绩(或绩点)、奖学金获奖情况、是否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各类荣誉获得情况、初步面试综合测试等条件进行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请留意公告或等候通知。
五、现场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应聘者参加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工作小组组织考核。面试和考核合格者即签订有关协议书,现场决定录用。本次现场招聘除现场决定录用外,不作递补(如体检合格及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协议生效)。
六、组织管理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场招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茂名市卫计局人事科,负责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有。
查询电话:
0668-2976950(茂名市人社局事业科)
0668-2979118(茂名市卫计局人事科)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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