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2016年12月16日9:00—12月19日17:00;
2.网上审核确认后缴费:2016年12月17日9:00—12月23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1月2日—8日;
4.面试考试:2017年1月7日—8日(考生人数多的考区考试结束日期顺延);
5.公布成绩:2017年2月21日。
二、面试对象与地点
(一)面试对象
1.凡户籍所在地在江西省,取得合格学历者,并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2年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
3.江西省境内五年学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4.江西省境内三年学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面试地点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www.ntce.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五、面试网上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本人可于2016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9日17: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进行报名。考生自行选择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省内高校在校考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选择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缴纳考试费。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于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17:00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5〕982号)的规定,面试收费按照每人次295元标准收取。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3.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1月8日。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2017年2月21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2.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 2016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已参加2016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4.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⑴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⑵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⑶拔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宜
1.考生须知。⑴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是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籍证明;在校学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⑶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⑷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⑸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⑹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2.政策咨询。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和“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有关政策问题咨询电话见附件1(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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