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对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符合遴选条件,并经各遴选单位研究同意,确定孙琳等69人为拟选调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024-22833393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49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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