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加强叶城县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推进叶城县学前双语教育事业发展,经叶城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12名学前双语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2、全国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教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二)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幼儿教育优先。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学历。
3、年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中专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普通话要求: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应具备流利的汉语表达能力,母语为非汉语应聘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5、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岗位条件第4条所列标准)。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岗位条件第4条所列标准),并在2017年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自2016年12月21日起,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截止时间。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叶城县教育局(叶城县行政审批局二楼人事股)
联系人: 郭建勋 廖勇
联系电话:0998-5797601 0998-5797870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地址:13579300123@163.com
3、参加疆内外招聘会报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或MHK等级水平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电子邮箱报名预先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扫描版,考试前提供相应原件进行审查。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薪酬待遇及要求
1、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合同书,工资福利享受特岗教师薪酬待遇,按月缴纳社保,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2、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解聘。
3、被聘人员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被聘人员在三年内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叶城县学前双语教师岗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叶城县教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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