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及中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残联发[2014]45号)的贯彻落实,根据广东省残联、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广东省梅州市残工委《关于切实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梅市府残工委〔2016〕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蕉岭县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残疾人专职委员属于政府开发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本着就近就便、公开、公正的原则,以镇为单位,每镇选聘1名,从本镇报名、考试人员中择优产生。
二、选聘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蕉岭县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方便服务当地残疾人为原则,报考所在镇的专职委员,须是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均在该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年龄在18—50岁,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三、四级肢体、听力、视力类残疾人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最后选聘不超过当地专职委员总数的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或司法审查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9日止,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在户口所在镇残联报名,并进行条件初审。属直系亲属的,除带关系人的残疾证外,其余带报名人的证件和照片。县残联负责资格审定并汇总统计(报名表到各当地镇残联领取)。
2.考试。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两步骤进行,由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县有关单位监督。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时事政治及相关残疾人业务等知识。
(1)笔试。
1地点:蕉岭县进校、电大联校(蕉城镇向阳路5号)。
2时间:另外通知(请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3注意事项:
a、《准考证》于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前到县残联一楼领取。考生应认真核对《准考证》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及时询问,也可拨打电话7892808咨询。
b、进入考场时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c、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按时参加本次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d、考场入口处粘贴有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请仔细核对,对号入座。
e、参加笔试人员请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交通及食宿自理。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聘用人员1:3的比例确定前三名进入面试人员。
1地点:蕉岭县进校、电大联校(蕉城镇向阳路5号)。
2时间:待通知(请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3方式: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须回答三个问题。
4注意事项:
a.面试具体流程见附件。
b.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开始前20分钟到面试侯考地点进校、电大联校有关试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
c.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考生到四楼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到四楼候分室等待面试成绩。
d.考生未能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e.考生的通讯工具等须关闭后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f.考生不得穿着带有标识的工作制服参加面试。
g.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如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考生对考官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读题。考生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h.面试结束,考生收到面试成绩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i.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计分公示。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总分,并在相关网站和平台以准考证号公示全体参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
4.体检。取得各镇总分第一名的接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到蕉岭县人民医院实行体检。如遇2个以上残疾人直系亲属考生获得体检资格的,根据残联发[2014]45号精神我县可配备的直系亲属专职委员不能超过1人的情况,只选送最高分者体检,其余由残疾人考生中依次选送。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送参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5.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结果取最高分者由县残联和所在镇进行组织考察,如有问题,依次递补。
6.拟聘人公示。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含准考证号),在中国蕉岭网站、蕉岭残联网站、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镇、村(社区)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确定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各镇人民政府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为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2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市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的享受社保补贴。
本招聘方案由县残联组织实施,如有疑问,请联系县残联咨询(联系人:林菊香,联系电话:7892808)
蕉岭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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