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凡《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将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2日-13日(周四、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地点:大兴区桐城行政办公楼南侧职介中心一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4号)
二、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网上打印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7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3.报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或三年以上(含三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网上打印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
5.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院系及校级就业主管部门须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就业推荐表内容如有涂改,涂改处须加盖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6.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校级教务主管部门须盖章;成绩单打印日期须为2016年12月或2017年1月;以非百分形式打分或附加特殊符号的,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荣誉和奖励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户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项仅限北京生源考生提供;携带户口本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携带集体户本人页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请考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职位的面试资格。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