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在全县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一、范围
各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中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并在相应岗位上履职。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综合文字能力较强,善于表达、沟通、协调。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2月16日之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工龄不足两年的或服务期限未满的;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办公室(南县南洲镇兴盛西路),联系人及电话:陈祚胤13907375231,张京13707375958。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二)面试。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县经济开发区网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试用。试用人员到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内设局室所相关岗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
(五)调动。试用期满,根据综合考察试用期表现,能胜任其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咨询电话:0737—5216222。
(三)本公告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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