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事业单位
2017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补充我县事业单位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要求,经县委政府研究,报请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共计35名。其中教育系统26名、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5名、水务系统2名、交通运输系统1名、财政系统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请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丘北人事人才网(www.ynqb.gov.cn/qbrs/)查看《2017年丘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计划》。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爱岗敬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招聘时限。2月15日至5月30日(研究生不受招聘时限限制)。具体招聘时间、地点由丘北县教育局、丘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丘北县水务局、丘北县交通运输局、丘北县财政局自行确定。详情请拨打本公告公布的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电话进行咨询。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会前可通过传真或者电话报名,具体联系方式请咨询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各高等院校及各类人才供需洽谈会(丘北县交通运输局只在本县组织报名及考试,不到高校设现场招聘),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填写并提交纸质的报名表。
3.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笔试主要测评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技巧、仪表气质等方面的能力。笔试、面试程序和方法现场咨询各用人单位。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在高校毕业生洽谈会现场另行通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的确定。
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依次确定(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试综合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还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以上方法还无法确定人选的,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的招聘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加试结束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被确定为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选,由招聘小组与本人签订《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1. 资格复审。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本人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2.体检。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资格复审情况、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资格复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结果等详情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丘北人事人才网(www.ynqb.gov.cn/qbrs/)另行通知。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由于考生不关注以上网站相关信息而错过某一程序的,后果自负)。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丘北人事人才网(www.ynqb.gov.cn/qbrs/)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在规定的招聘时限内,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递补(在没有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备选人选的岗位,可另组织新一轮招聘)。
五、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在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丘北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76-4121132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6084
丘北县教育局:0876-4126212
丘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6-4121009
丘北县水务局:0876-4122313
丘北县交通运输局:0876-4121606
丘北县财政局:0876-4122338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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